“僵尸”充電樁遍布,“不開電動車”豈是卸責的理由?
?按照導航找到充電站,卻發(fā)現(xiàn)充電樁無法使用,或者根本就沒有安裝充電模塊,這恐怕是電動汽車司機最擔心的“絕望時刻”。據(jù)媒體報道,安徽省淮南市大量充電樁成“僵尸”,有新能源汽車銷售公司負責人表示,自己實地調查了市區(qū)290多個充電樁,其中只有30多個充電樁可以使用。由于賺不到錢,很多從事新能源汽車充電樁業(yè)務的經營者不得不改行。
推廣新能源汽車,首先要改善新能源汽車的使用體驗。眾所周知,目前多數(shù)電動汽車的續(xù)航里程不如同價位的燃油車,而相比分布密度較高的加油站,充電站和充電樁的建設也仍處于“進行時”,這使得許多電動汽車司機處于“缺電焦慮”,無法充分感受駕駛樂趣。因此,只有建設更多的充電樁,讓司機更方便地充上電,才能提高社會對新能源汽車的接受程度。
然而,類似安徽淮南存在的問題并非個例。在一些地方,充電樁成了“充電裝”,電動車司機因為擔心到陌生的充電站無法充電,所以不敢隨意出遠門、到陌生的地域行使。要讓社會充分接受新能源車輛,必須從根本上改善其使用環(huán)境。解決充電或者換電問題,顯然是當下亟待解決的“痛點”。
加強充電樁建設,首先要明確充電樁建設的主體。目前,國內充電樁分為政府主導、企業(yè)主導和用戶自籌三種模式。政府主導的充電站由政府引導建設,往往由國家電網負責實際運營;而企業(yè)主導的充電樁由車企或銷售企業(yè)設立和運營;用戶自籌的充電樁,顧名思義,就是由用戶個人在小區(qū)停車位自建充電樁。
目前,由于一些小區(qū)不提供固定車位,或者不具備加建充電樁的條件,用戶自籌充電樁的推廣面臨諸多限制。何況開車總要在外面充電,如果只能在家里充電也會限制出行距離。所以,建設政府主導和企業(yè)主導的公用充電站(換電站),是新能源汽車生態(tài)建設不可或缺的一環(huán)。
對政府或國有企業(yè)主導的充電站來說,不能把推廣新能源汽車視為一時的“面子工程”。比如,據(jù)報道,淮南朝陽路供電營業(yè)廳停車場的電動汽車充電樁建成已近10年,當初是作為示范項目,但目前設備老化已經無法充電。示范項目都不精心維護,還怎樣發(fā)揮應有的示范帶頭作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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